| 释义 |
财产租赁合同有下列基本特征 1.在履行租赁合同的内容期间,出租方只能将财产的使用权转移,但是没有权利转移所有权,所以承租方在租赁方或得的只是临时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获得利益也算,但是承租方没有权利处理租赁物。 2.租赁当中的东西只能是国家允许的允许流通的特定物品。 3.财产租赁中的标,一定是不易碎坏受损的,不易被腐蚀的物品,在租赁期结束后,可以完好无损的返还给出租方,所以租赁物不应该易受损。 一、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 3.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4.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6.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7.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8.违约责任。 二、财产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