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异地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遇到不予受理的情形: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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