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理机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监视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监视: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不能自理的人唯一的扶养人; 4、因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5、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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