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悔婚一般不需要赔偿女方,并且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还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长期同居或者彩礼被用于共同生活了,不需要返还。对于男方悔婚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应当支付赔偿,但是如果其自愿赔偿的也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