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籍能补办。教育局可以补办学籍,因为一般在系统里注册过学籍,资料就已经有留底,可以再提取出来,如果真的有信息需要补充的,学校也会通知大家来填写,最终所有学生的学籍都会有注册的。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补办学籍的流程如下: 1、找辅导员开档案遗失证明,先去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因为没有档案遗失证明,别人是不会给重新补办档案的; 2、找学校档案管理处的老师提交补办学籍档案的申请,在开好档案遗失证明之后,就可以向学校档案管理处提交补办档案的书面申请。等老师审核我们的书面申请之后,就会让我们填写一份补办档案的表格,等填写好了之后就可以开始补办档案里面所需要的材料了; 3、补办学籍档案里面所需要的材料,学籍档案里面主要有:学籍卡、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等,具体有哪些材料可以咨询一下辅导老师; 4、学校对补办的档案进行审核,然后封档,保存然后将补办好的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处的老师,等老师对材料进行审核之后,就会在材料上加盖学校的公章,最后封档,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