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商年报可以补报。 企业若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商年报,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即便是在企业补报工商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曾因未及时上报年报而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事实也会一直存在。 年报上报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除个体工商户外,市场主体的年报都应当向社会公示。 法律客观: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