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重庆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则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重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规定: 1、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 2、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3、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每年5-9月份。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以每个月高温认定天数来确定,而高温天气则以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为准。市安监局表示以清凉饮品冲抵高温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天气的注意事项: 1、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以及户外工作,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 2、要注意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 3、要注意高温天饮食卫生,防止胃肠感冒; 4、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特别是体制弱的人,比如小孩老人; 5、要注意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6、要注意避免空调病,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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