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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离婚财产怎样分
释义
    夫妻离婚时需协商共同财产分割,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负担较多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可协商清偿。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获得适当帮助。如出现重婚、家暴等情况,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被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可再次诉讼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如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5)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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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