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老年乘车卡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老年人享受津贴的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上海市敬老卡申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向申请人送达《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受理告知书》(附件2)。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监督管理(一)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津贴发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资金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社会监督。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保障和监管。(二)津贴发放管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由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与本市人口信息系统每月进行比对,对不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停发津贴。对长期居住在外省市享受津贴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定期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停发津贴。(三)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老年人信息数据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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