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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