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芝教师资格认定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林芝教师资格认定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参加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普通话等级合格;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二、林芝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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