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作为抵押物可以再次被抵押,但需经过原借款银行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未经过原借款银行同意就再次抵押,将会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债权人就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落实时不得再次抵押、质押,也可以约定抵押、质押权人同意后再行抵押、质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抵押物可以再次抵押,但应当经过原抵押权人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抵押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被再次抵押的,应当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就再次抵押的,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认定其享有抵押权。”。 因此,在再次抵押房产作为抵押物时,需要事先征得原借款银行的同意,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否则,将会涉及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