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伤事故没有理赔完能卖车吗 |
释义 | 人伤事故没有理赔完不能卖车。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理赔流程如下: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6、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7、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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