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法院起诉流程是怎么样走 |
释义 | 广州法院起诉流程:当事人起诉时,应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诉书主体应当写明请求和起诉的事实、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一、广州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二、原告起诉法院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告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证等材料。 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货凭证、信件等。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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