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强制执行才会导致被列入黑名单?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列入及其受到的限制高消费惩罚,并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但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分析 当个人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时,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的惩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拓展延伸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何时启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何时启动呢?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时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二是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三是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四是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紧急的。 因此,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启动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时,法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在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时,法院需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虑,如当事人逾期提出,则法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在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时,法院可迅速启动强制措施;而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院可随时启动强制措施。 总之,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启动时间会因案件情况而异,但一般应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时立即采取。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产生和执行措施的采取,都体现了法律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和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二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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