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送检的消防材料主要有:
 1、水泥(安定性检测和凝固时间检测);
 2、水泥砂浆(强度试验);
 3、砌体植筋(抗拔试验);
 4、化学螺栓(抗拔试验);
 5、饰面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6、细木工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7、大理石和花岗石(放射性检测);
 8、地砖(放射性检测);
 9、结构胶或密封胶(放射性和强度检测);
 10、防火涂料(抗燃烧性能检测);
 11、钢材焊接构件(焊缝无探伤检测);
 12、吊顶材料的吊杆抗拔试验等等。
 最后,其他送检材料还要看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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