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如何申请居住证 |
释义 |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持有相关证明书和书面委托书,向居住地流通管理所或户籍派出所申请暂时居住登记或北京市居住证。 1、居住证处理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本人最近无冠照片证明符合方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 2、可分为以下类别: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国人的暂住登记信息。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可以证明居住时间的资料的就业证明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使用者发行的劳动关系证明书、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等。 3、住所证明书:包括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或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学习证明书:包括学生证明书、学校、科研机构发行的其他可以证明书等。注:证明资料的具体要求,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宅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向社会公布。 4、居住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办理地点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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