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个月失业金能领双份吗? |
释义 |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包括:在劳动年龄内非自愿中断就业、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期缴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法律分析 是一个月一个月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金申领规定:第一个月是否可以领取双份? 根据失业金申领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一个月是不可以领取双份失业金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金的发放是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失业情况来确定的。在第一个月,失业人员通常只能申领一份失业金作为经济补偿,以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请在失业金申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通常在第一个月只能申领一份失业金作为经济补偿,以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请在失业金申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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