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新证尚未办理,旧证可否继续使用? |
释义 | 身份证过期或无效时,可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照片等资料。更换身份证规定包括:有效期满、姓名变更、严重损坏等情况需换领新证;登记错误需及时更正;丢失需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也可申请换领、换发或补领新证。 法律分析 身份证过期了,新的还在补办中,旧的到期属于无效的身份证,不能继续使用。 新的身份证办理期间若需要使用身份证证件,可以带上户口簿原件,小一寸照片等资料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更换身份证有如下规定: 1、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拓展延伸 过期身份证能否继续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期身份证不再有效,因此不能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届满后,应当依法重新办理。过期身份证可能导致您在各种场合无法正常使用身份证明,如办理各类业务、购买车票、登机等。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风险,建议您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办理新证的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他们将为您提供详细指导和帮助。 结语 请及时办理新的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已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届满后,应重新办理。过期身份证可能导致您在各种场合无法正常使用身份证明。为避免麻烦和法律风险,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具体办证流程。及时办理新证,确保您的身份证明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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