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也属于行为犯、危险犯,主观上为希望或放任的心态,客观上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便触犯刑法,表现行为为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等等,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情节恶劣便会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