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表见代理有三种类型: 1、授权表示表见代理。即以自己的行为授予别人代理权,或者别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反对,因此必须对其负责; 2、权限超越型表见代理。也就是说,代理权被限制,但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的假象足以让人相信没有被限制; 3、权限延续表见代理。也就是说,代理关系终止后,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的错觉足以让人相信其代理权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