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废发票不见了严重吗 |
释义 | 严重,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规定,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视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况的,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或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 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 3、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开票流程是: 1、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3、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 严重,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规定,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视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况的,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或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 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 3、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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