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区别在于: 1、有无按照设立公司流程建立。总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因此需要按照 公司设立 流程来建立,但 分公司 不需要,只用登记即可。总公司设立程序要按照新公司的流程,而分公司只是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独立运行。 2、有无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有,而分公司无。 3、有无独立的资产。总公司有,而分公司无。 4、总公司要对分公司负责,分公司要听令于总公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