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物业不可私自锁电箱。     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业主得到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良好使用是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保证其权利的实现,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如下: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公司要依法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