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尽量在女方登记结婚前置办嫁妆,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拿经常用作嫁妆的车辆来说,女方家可以在登记结婚前出资置办,登记在女方名下,结婚当天按照传统仪式送到婚礼现场就可以。从法律上来说,这是婚前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婚后不更名不变卖就始终是女方个人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