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二)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一、如何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的流程为: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 二、提存公证包括什么活动 提存公证包括以下活动,具体如下: 1、债务人要提交提存申请,申请要说明存款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类型、数量、标的物受理人的姓名、地址或不知道谁是受理人的等基本内容; 2、提存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应当提存; 3、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4、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5、提存机关收取提存申请和提存物后,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 6、通知债权人收提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