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监狱党委始终坚守为民爱民情怀,在狠抓从严管党治警,全面政治顽瘴痼疾、潜规积弊,激浊扬清的同时,更注重铸魂扬威,创造条件落实好爱警励警护警举措,从最困难的工作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帮助解决基层的困难事、民警的烦心事,积极改善民警执勤工作生活条件,规范民警值班备勤场所设施,关爱民警心理健康与辅导等,办了些民警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开展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基层民警和社会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增强基层民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展示各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奉献青春与热血的为民情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