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关门了,会员卡余额却没有退我,怎么办? |
释义 |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预付会员卡余额,无论是因门店倒闭或更换地址。如果商家仍在经营,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退款。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提供退卡服务,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并留存账户信息。余额不足100元的可支付现金。 法律分析 如果门店倒闭或更换地址,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预付会员卡的余额。如果商家还在继续经营,而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退还余额,可通过与商家协商进行退款处理。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的可支付现金。 拓展延伸 店铺倒闭后,会员卡余额未退还,如何追回损失? 当店铺倒闭后,会员卡余额未退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回损失。首先,联系店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要求退还会员卡余额。如果无法联系到他们,您可以咨询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寻求帮助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此外,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未退还的会员卡余额。在此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如会员卡余额截图、购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关键,以便尽快解决此问题并追回您的损失。 结语 当店铺倒闭后,会员卡余额未退还,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追回损失:联系店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要求退还余额;如无法联系到他们,可咨询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未退还的余额。收集相关证据,如余额截图、购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请及时采取行动,以尽快解决问题并追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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