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就是贷款金额吗 |
释义 | 如果被担保的债务是借款,那就是借款数额。但担保合同的主债务不一定是借款。 一、哪些情形可解除担保关系 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 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二、保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保证人的权利有: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义务有: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代为偿还的义务;2、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三、债务人被判刑担保人怎么办 可以找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人索赔。在借钱的时候,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要回借款。但是债权人必须要注意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只有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债权人才能索要借款。如果并没有连带责任的,找其配偶索赔时得先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那么现在只能找债务人本人追讨,追讨时选择直接起诉的,首先注意法院的管辖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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