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轨老师和编制老师的本质不同 |
释义 | 双轨制老师与编制老师的不同在于双轨制老师无编制。虽然双轨制老师没有编制,但在薪资和待遇上与编制老师一致,其实质上是合同制老师的一种。而编制老师与非编制老师的不同在于,编制老师享受终身雇佣、稳定固定的收入、完善的福利待遇和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 在编老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老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老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章,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章,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拿到老师资格证,只不过是具备了从业资格,可以聘用为老师。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原则,还要经过考试录用。考试录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组织考试,录用后即成为编制内的老师,即“在编人员”。录用后如果学校因超编而成为”编外人员“,实际上仍是我们俗称的”在编“人员,对其无影响,坐等空编再入编即可。 编制老师的优势: 1、老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2、有编制的老师薪资组成由基本薪资、津补贴、职称薪资等组成。职称薪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薪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薪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多少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3、有编制的老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 第二十五条老师的平均薪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薪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章。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老师和职业学校老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老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