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共同生活期间使用彼此的信用卡,分手后是否需要归还? |
释义 | 同居期间刷对方卡,若未成婚则算附条件赠与,若分手则需返还。赠与财产需建立在婚姻关系上,否则失去合法依据,需返还。同居期间刷对方的卡分手後要还。同居生活期间,若一方允许另一方刷自己的卡的行为是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可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结婚条件不成立,刷卡人取得赠与财产也就失去合法的依据,此时就需要刷卡人返还被刷卡人钱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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