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将所有材料带着到法院立案庭咨询,法院有问讯处,也可直接到立案窗口请求解答。一般法院会设立导诉或者院长、庭长接待。导诉就程序性问题进行解答,接待人员一般对来访人员、本院正在审理案件进行形式上解答。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各专业律师免费解答。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