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处理方法如下: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即认为已经送达。如果被告还是拒不出庭的,可以按缺席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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