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标志的设置方式应有四种,分别是柱式(包括单柱式和双柱式)、悬臂式、门式与附着式。交通标志设置相关规定: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250厘米。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