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办理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机关审查通过的出具公证书。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遗嘱;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