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教协同政策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 |
释义 | 医教协同政策是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 医教协同政策开始实施如下: 山东与国家统一部署一致,都是从2000开始缴纳的。1998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都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之后缴费有一年算一年。城镇医疗和新农合医疗在11月份左右开始交,次年元旦后生效。 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加快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同阶段学习的顺利实施。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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