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日常业务中,总不可避免的接触到盈余公积,而其在财务核算上。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二、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吗《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根据上述规定,执行新公司法后,企业不再在税后提取公益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三、年末必须提取盈余公积吗不计法定提盈余公积有几种情况,1、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计提;2、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算后为负数,可以不计提;3、当年净利润为负数,可以不计提;若非上述三种情况,那么就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账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但是注意,盈余公积有两类,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10%是指法定盈余公积,而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己安排,并没有硬性规定计提比例,也可以不计提。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