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驳回公安局是好事坏事? |
释义 | 案子由检察院退回到公安局,说明刑事案件定罪的证据不足,还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诉。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所以,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而且实际中好多刑事案件都是二退,将羁押时间延长点。而且也不见得能补充上来什么有力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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