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拒绝速裁程序吗 |
释义 | 一、可以拒绝速裁程序吗 1、通常可以拒绝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可以拒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被告人不同意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要改为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速裁程序的具体适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二、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定情形具体有以下: 1、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2、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的;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定罪量刑、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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