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释义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随便看
计税依据3不能小于,核定依据是什么呢意思
哪些行为属于未按照标准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不征税收入就是免税收入是否正确
认定偷税又认定虚开增值税
增值税虚开发票的定性依据
我国法律认可的无形资产包括哪些
以下属于无形资产的是什么
证据不足认定方法有哪些
证据不足的法律概念
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法律规定
证据不足会拘留吗
证据不足最多拘留多久
证据不足可以拘留吗
学校处分有哪几种
学校打伤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草场确权哪个部门管
侵占他人草场属于什么案件
农田纠纷如何处理
绿化有投诉部门吗
绿化有投诉部门吗?
绿化有投诉部门吗?
草场确权哪个部门管?
绿化有投诉部门吗?
土地纠纷乡镇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知识
乡镇国土所去留 法律问题
官兵
管理人员
管理体制
广播节目单
广义的合并诉讼
规章
国办律师事务所
国防科学技术预先研究项目合同
国籍
国际法习惯规则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国际联盟
国际贸易
国际社会
国际收支
国际水域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典
国际银行设施
国际援助
国际争端
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
国家机密
国家计划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1 22: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