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确认。 间谍图案使用不合法器材包括以下这些东西: 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从事间谍活动,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材料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综上所述,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 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 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 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