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的区别
释义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即合议制和独任制,而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5、审理的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7 9: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