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煤矿建设,致使煤矿建设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故意损坏煤矿矿区的电力、通讯、水源、交通及其他生产设施的; (三)扰乱煤矿矿区秩序,致使生产、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