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依据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XX,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