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主体,需要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2、转让标的,即在合同中注明转让的是哪家公司的股权,具体的转让的份额是多少     3、转让股权的每股单价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4、转让股份的交割日。     5、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6、出让方的义务;     7、受让方的义务;     8、协议的生效日;     9、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一、股权办理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股权转让才能实现。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     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4、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     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5、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