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住房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百分之三十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3、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 4、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一、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账户近半年流水对账单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进行房屋评估; 2、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3、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贷款。 二、住房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而言之,办理住房贷款还需要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薄复印件,贷款人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如果是个体户或公司负责人需要出示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复印件,个人收入证明原件和最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六个月的个人流水。 一、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的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贷款买房具体流程: 第一步:买卖双方准备齐全资料见律师。 第二步:评估公司评估房屋,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步:银行审阅评估报告,行长签字批贷。 第四步:放贷 注:各银行要求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有所不同,且流程细节上也有差异,请参照每月的〈贷款手册〉。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低压管理办法》 二次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权人同意,但对第二个抵押权人要尽到告知义务。但在实际的抵押过程中,如果第一次的抵押合同约定需要经过第一抵押权人同意的,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去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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