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抗诉     二、检察建议     三、监督意见     四、纠正违法通知     五、暂缓执行建议     六、现场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一)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二)原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三)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四)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