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部制热价”,指的是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也就是供暖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价。 北方的供暖时间通常是从每年的11月到第二年的3月份停止,一般持续4个多月左右。有的城市会提前开始供暖,比如一些气温比较低的城市,在11月之前就会开始进行供暖了。一般来说北方的城市供暖是24小时不断供的,不过各地区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热费按照以下两点收取: (一)按面积 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按热量 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