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扣钱的时候卡里没钱怎么办 |
释义 | 个人社保帐户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下个月补足欠款即可。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由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机构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以下规则: 1、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 3、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4、用人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如果是社保扣缴的银行卡没有钱了,三个月之内如果能够及时补充存进去,到一个扣款日,社保部门可以将前几个月的钱全部扣进去,这样不算断保,但前提是银行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扣款资金。如果自己无法在短期内向银行卡存足足够的资金,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缓交,缓交期限可以为三个月,三个月缓缴期过后,还不能继续缴纳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六个月缓缴期结束,还是不能继续缴纳的,就只能停保了,停保期间不算缴费年限,以后有钱可以继续缴纳,但是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做好测算,最好是能够确保自己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够达到最低的15年,确保能够按时顺利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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