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等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